帕斯卡的賭注

說到「布萊茲·帕斯卡」這名字,可能很多人不曉得是誰。但若是提到「帕斯卡三角」這個國中就會學到的數學概念,也許就不難猜到布萊茲.帕斯卡正是提出這個二項式係數三角的數學家。帕斯卡三十歲後篤信宗教,也因此幾乎荒廢了數學方面的工作,然而他之所以投身宗教,是有他一套論述基礎的,這套論述稱之為「帕斯卡的賭注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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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帕斯卡的賭注」內容如下:

我不知上帝是否存在。如果我信上帝,而上帝存在,則我會得到獎賞;而上帝不存在的話,我也沒有損失。如果我不信上帝,而上帝存在,則我會得到處罰;上帝不存在的話,我也沒有什麼好處。因此,正常趨善避惡的人都應該相信上帝。

乍聽還頗有道理。哲學哲學雞蛋糕在這篇文章中,從邏輯論證的角度來反駁「帕斯卡的賭注」。簡單的說,就是該賭注在論證的「前提」為真情況下成立,但「前提」是否為真卻無法判定。然而這論證方式稍嫌複雜,對一般人或沒有邏輯訓練基礎的人不容易說明。我這邊試著用更簡單的方式來加以反駁:

先姑且假設「帕斯卡的賭注」是正確的,如果不正確的話,自然也不用反駁了。接著我們將賭注中的「上帝」替換成「媽祖」,結論自然是我們應該信媽祖;把「上帝」替換成「閻羅王」,也會得到相信閻羅王存在的結論。綜合以上,任何趨善避惡的善男信女應該又信上帝又信媽祖同時又信閻羅王。

然而這麼一來就產生衝突了:上帝是獨一無二的,如果承認上帝,則媽祖與閻羅王不可能也是神。由於我們不知道上帝、媽祖、閻羅王甚至其他林林總總八百萬眾神是否存在,只能假設他們存在的或然率都一樣。於是從機率角度來看,我們應該信仰那些屬於多數且互不排斥的神,死後獲得獎賞的機會會比較大。

因此結論是,「帕斯卡的賭注」證明了多神論者死後上天堂的機率高於一神論者(誤)。